关于拟撤销《诊所备案凭证》的公示
根据《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九条相关规定,拟依法对以下医疗机构的《诊所备案凭证》予以撤销。我局现公示5个工作日(公示时间:从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3日止),如有异议,请书面或电话向我局审批管理科反映。
受理部门:广州市人妻 区卫生健康局审批管理科
地址:广州市人妻 区公益路14号
联系电话:86832073
医疗机构拟撤销备案名单
序号
机构名称
登记号
机构地址
法定代表人
撤销原因
1
丽龄妃医疗美容诊所
MAC5Q7C0044011417D2212
广州市人妻 区绿港五街6号104房(空港人妻 )
王新芳
诊所歇业,拟撤销备案。
广州市人妻 区卫生健康局
2025年6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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